IM电竞IM电竞IM电竞2017/4/28 10:38:15来源:中国产业发展研究网【字体:】【收藏本页】【打印】【关闭】
伴随着中国市场经济体系的日趋完善、对外开放程度的不断深化,我国证券行业也经历了从无到有、 不断壮大、 不断规范的过程。 回顾中国证券行业的发展,大致可划分以下几个阶段:
第一阶段:中国证券市场的建立。 20 世纪 80 年代,中国国库券开始发行。1986 年 9 月 26 日,上海建立了第一个证券柜台交易点,办理由其代理发行的延中实业和飞乐音响两家股票的代购、代销业务,这是新中国证券正规化交易市场的开端。 1990 年 12 月,新中国第一家经批准成立的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成立。 1991 年 4 月,经国务院授权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深圳证券交易所成立。以沪深交易所成立为标志,中国证券市场开始其发展历程。
第二阶段:全国统一监管市场的形成。 1992 年中国证监会和国务院证券委员会的成立,标志着中国证券市场开始逐步纳入全国统一监管框架,全国性市场由此开始发展。中国证券市场在监管部门的推动下,建立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初步形成了证券市场的法规体系。 1993 年国务院先后颁布了《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和《企业债券管理条例》,此后又陆续出台若干法规和行政规章,初步构建了最基本的证券法律法规体系。 1993 年以后, B 股、 H 股发行出台,债券市场品种呈现多样化, 发债规模逐年递增。 与此同时, 证券中介机构在种类、数量和规模上迅速扩大。 1998 年,国务院证券委员会撤销,中国证监会成为中国证券期货市场的监管部门,并在全国设立了派出机构,建立了集中统一的证券期货市场监管框架,证券市场由局部地区试点试验转向全国性市场发展阶段。
第三阶段:依法治市和市场结构改革。 1999 年至 2004 年是证券市场依法治市和规范发展的过渡阶段。 1999 年 7 月《证券法》实施IM电竞,以法律形式确认了证券市场的地位,奠定了我国证券市场基本的法律框架,使我国证券市场的法制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 2001 年,证券业协会设立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这一阶段,证券监管机构制定了包括《证券投资基金法》(2003 年)在内的一系列的法规和政策措施,推进上市公司治理结构改善,大力培育机构投资者,不断改革完善股票发行和交易制度,促进了证券市场的规范发展和对外开放。
第四阶段:深化改革和规范发展。 2004 年至 2008 年是改革深化发展和规范发展阶段,以券商综合治理和股权分置改革为代表事件。 2004 年 2 月,国务院发布《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了证券市场的发展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是资本市场定位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2004 年 5 月起深交所在主板市场内设立中小企业板块,是证券市场制度创新的一大举措。2005 年 4 月,经国务院批准,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启动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工作。股权分置改革后 A 股进入全流通时代,大小股东利益趋于一致。 2006 年 1 月,修订后的《证券法》、《公司法》正式施行。同月IM电竞,中关村高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制企业开始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交易。 2006 年 9 月,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批准成立,有力推进了中国金融衍生产品的发展,完善了中国资本市场体系结构。
第五阶段: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建立和创新发展。 2009 年 10 月创业板的推出标志着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框架基本建成。 2010 年 3 月、 2010 年 4 月,融资融券和股指期货的推出为资本市场提供了双向交易机制, 这是中国证券市场金融创新的又一重大举措。 2012 年 8 月、 2013 年 2 月,转融资和转融券业务陆续推出,有效地扩大了融资融券发展所需的资金和证券来源。 2013 年 11 月,中国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召开,全会提出的对金融领域的改革,将为证券市场带来新的发展机遇。 2013 年 11 月 30 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新一轮新股发行制度改革正式启动。 2013年 12 月,新三板准入条件进一步放开,新三板市场正式扩容至全国。 2014 年 5月,证监会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证券经营机构创新发展的意见》,就进一步推进证券经营机构创新发展,建设现代投资银行、支持业务产品创新、推进监管转型 3 部分提出了 15 条意见。 2015 年 11 月,证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展的若干意见》,对推进全国股转系统创新发展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2015 年 12 月 27 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关于授权国务院在实施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中调整适用〈证券法〉有关规定的决定》。该《决定》的实施期限为两年,自 2016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中国证监会负责抓紧制定注册制配套规则。我国 A 股发行注册制改革能够在现有法律框架下继续稳步向前推进。
随着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深化, 新三板、股指期货等制度创新和产品创新的推进,中国证券市场逐步走向成熟,证券市场为中国经济提供投融资服务等功能将日益突出和体现。截至 2016 年 9 月 30 日,全行业共有 127 家证券公司;证券公司总资产为5.50 万亿元,净资产为 1.56 万亿元,净资本为 1.21 万亿元,托管证券市值 31.75万亿元; 2016 年 1~9 月,全行业合计实现营业收入 2,419.58 亿元, 116 家公司实现盈利。
在当前围绕促进实体经济发展,激发市场创新活力,拓展市场广度深度, 扩大市场双向开放等政策的积极引导下, 我国证券行业面临巨大的发展机遇。
目前,我国证券公司收入主要来源于证券经纪业务、证券承销与保荐业务以及证券自营业务等。据统计, 2016 年 1~6 月IM电竞,证券业代理买卖证券业务净收入、证券承销与保荐业务净收入以及证券投资收益(含公允价值变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35.64%、 15.35%、 15.59%2,不同证券公司盈利模式差异化程度较低,经营同质化较为明显。
随着证券公司对创新业务的积极探索及不断推进,近年来,各项创新业务不断推出,收入贡献逐渐加大,未来创新业务占证券公司总收入的比例将会不断提高,盈利模式单一的局面将得到改善。
2、行业集中度高,部分证券公司在细分领域树立竞争优势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部分证券公司不断扩大市场份额,谋求各项业务的全面、综合发展,致力于成为大型综合性证券公司。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我国证券公司数量为 125 家,其中以营业收入计的前十大证券公司的营业收入、净资产、总资产、净资本和净利润等财务指标及其市场份额情况如下:
与此同时,部分券商则不断巩固和完善其在某项业务或某个区域的竞争优势,通过产业链的深挖和特色化经营,致力于成为在细分市场具有核心竞争力的证券公司。
快速发展的中国资本市场吸引了众多大型外资证券公司。《外资参股证券公司设立规则》实施后,各大外资证券公司陆续通过合资等方式取得了国内证券业务资格并开展经营,与国内证券公司展开了正面竞争。随着证券行业对外开放程度的不断加深,将有更多国际金融机构进入中国资本市场,其在专业化程度、国际化运作经验等方面的优势明显,特别是在投资银行业务、资产管理业务等领域将对中国本土证券公司形成冲击。
随着金融市场的竞争加剧,银行、保险、基金、信托公司利用其客户、渠道等方面的优势逐步进入以资产管理等为主的相关业务领域。此外,互联网金融的渗入一方面将快速打破过去证券公司的渠道覆盖和区域优势, 另一方面也将推动包括经纪业务、 资产管理业务、 投资银行业务、 研究业务的交叉服务和产品整合,促使证券行业的竞争日趋激烈。
我国证券业总体上仍以证券经纪业务、 投资银行业务和自营业务等传统业务为主,行业利润水平与我国证券市场变化趋势紧密相关,而我国证券市场行情又受宏观经济环境、国家政策、产业发展状况等多重因素影响,存在着较强的波动性和周期性。十几年来,我国股票市场经历了数次景气周期,由此也导致了证券业整体利润水平的大幅波动。
2006 年前,上证指数从 2001 年 6 月的阶段性最高点 2245 点下跌至 2005 年6 月的阶段性最低点 998 点,受市场震荡影响,证券行业整体亏损。 2006 年后,中国宏观经济保持了良好的增长态势, 随着证券公司风险控制能力与综合治理能力的提升以及股权分置改革的推进落实,证券行业连续十年实现盈利, 2006 年也成为全行业扭亏为盈的重要转折点, 期间各年净利润随经济基本面和政策基本面也呈现一定波动走势。据统计,2008 年受全球金融市场波动的影响,行业净利润较上年下降 62.10%; 2009 年,国内股票市场回暖,证券行业净利润较 2008 年增长 86.61%; 2010 年至 2012 年的三年间,受证券经纪业务竞争加剧导致佣金率下降以及 IPO 暂停等因素的影响,各年行业净利润同比下降 16.15%、 50.31%和 14.82%。 2013 年以来,在市场趋势向好、交易活跃度提升以及融资融券等创新业务快速发展的推动下,证券行业盈利能力再度回升。 2014 年随着股票市场新一轮行情的推进,证券行业实现净利润 965.54 亿元,相对于 2013 年的 440.47 亿元同比增长 119.21%,呈现翻倍增长。2015 年上半年的市场行情带来证券行业新一轮繁荣, 虽然上证指数从 2015年 6 月底开始进入调整时期,但交易量依然保持了较高的水平。 2015 年,证券行业实现净利润 2,439.83 亿元,较 2014 年同比增长 157.23%。 2016 年 1~6 月,证券行业实现净利润 624.72 亿元,较 2015 年同期下降 59.22%。
(1)宏观经济持续稳定增长近年来,全球经济形势波动起伏,我国经济发展也面临着较多的不确定性,但我国经济继续保持了稳定增长的趋势。据统计,我国 2010 年至 2015 年国内生产总值的增速分别为10.6%、 9.5%、 7.7%、 7.7%、 7.3%、 6.9%,虽然增速逐步放缓,但仍保持较高水平, 2015 年国内生产总值达 676,708 亿元; 2010 年至 2015 年,我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 19,109 元提高到 31,195 元,年复合增长率为 10.30%。
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增长为证券公司业务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平稳发展的经济大环境为我国企业持续盈利提供了契机,刺激了企业的融资需求。同时,随着我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提高, 居民资产配置调整和财富管理转型的需求日益旺盛,股票、债券、基金等金融资产在我国居民财产中的比重不断提高。证券市场需求和供给的扩大,有利于业务规模的进一步增长。
近年来,我国政府对于金融服务业和资本市场发展的政策支持力度逐步加大。2012 年 9 月, 《金融业发展和改革“十二五”规划》提出“十二五”时期我国金融业发展和改革的主要目标是:金融服务业保持平稳较快增长,社会融资规模适度增长,金融结构调整取得明显进展,直接融资占社会融资规模比重显著提高。2013 年 11 月,《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行业动态,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多渠道推动股权融资,发展并规范债券市场,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完善保险经济补偿机制,建立巨灾保险制度。发展普惠金融。鼓励金融创新,丰富金融市场层次和产品。
2014 年 5 月,国务院下发《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新“国九条”),表示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对于加快完善现代市场体系、拓宽企业和居民投融资渠道、优化资源配置、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具有重要意义。2015 年 11 月,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展的若干意见》,进一步强调加快发展股转系统的重要意义,明确股转系统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中的战略定位, 确定股转系统下一步转型发展的方向和重点,对推进股转系统创新发展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2015 年 12 月,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关于授权国务院在实施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中调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有关规定的决定》,表示为了实施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进一步发挥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基础功能,授权国务院对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票的公开发行,调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股票公开发行核准制度的有关规定,实行注册制度,具体实施方案由国务院作出规定,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在积极的产业政策导向和良好的政策环境下, 证券市场为国民经济服务的深度和广度都将得到提升。作为证券市场最主要的参与主体,证券公司将获得广阔的发展空间。
近年来, 融资融券、 股指期货、 场外市场业务等新业务在证券市场相继推出,行业创新业务发展进入加速期。
2012 年 5 月,中国证券业创新大会召开,既是对既有创新成果的总结,又为未来的创新发展明确了方向, 大会提出了关于提高证券公司理财类产品创新能力、加快新业务新产品创新进程、放宽业务范围和投资方式限制、推动分支机构组织创新、鼓励证券公司发行上市和并购重组等具体措施。自 2012 年始,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陆续出台创新政策,并已逐步得到落实。 2014 年 5 月,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证券经营机构创新发展的意见》,从建设现代投资银行、支持业务产品创新、推进监管转型三个方面就进一步推进证券经营机构创新发展提出意见。
随着证券行业新政的陆续颁布,证券公司的业务范围进一步扩大,融资渠道进一步拓宽,创新能力进一步释放,资本市场环境进一步改善,有利于证券公司改善收入结构,增强盈利能力,提升整体实力。
2013 年以来,中国证监会坚持以市场化、法治化为导向,进一步推进监管转型,将监管重心由事前审批、审核向事中、事后监管转移,简化、取消部分行政审批事项,加强制度建设和市场修复,强化制度规则执行。
2014 年中国证监会共取消 13 项行政审批事项,对提高证券公司业务效率产生了积极作用。 2015 年中国证监会全年共取消行政审批 9 项,发布的重要法规主要涉及新股发行改革推进、并购重组和再融资审核机制优化、公司债券市场化改革、股票期权试点以及内地与香港基金产品互认等多个方面。在加强市场建设和促进行业发展方面,新股发行机制改进和注册制改革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优先股试点进一步扩大,再融资和并购重组配套融资机制进一步优化,公司债券市场化改革明显提速,期货及衍生品市场功能亦稳步拓展。
在监管转型的背景下,市场效率将大幅提高,证券公司将具有更大的创新自由度,资本市场实现更加多样化、均衡化的发展,优质证券公司可以结合自身情况形成有特色的核心竞争力,实现差异化经营;另一方面,中国证监会将更重视事中、事后的监管,市场规则、监管机制将更加完善,对证券公司的合规经营将提出更高要求,为资本市场平稳运行和投资者利益提供有力保障。
目前,我国证券公司的业务收入来源仍然以证券经纪、投资银行、证券自营等传统业务为主。同时,我国证券公司盈利模式较为单一,同质化竞争问题比较突出。近年来,国内证券公司正在通过开展资产管理、融资融券等业务实现利润来源的多元化和经营模式的差异化, 逐步优化传统业务占主导地位的经营及盈利模式。但总体而言,收入结构的优化仍需要一个过程,证券公司业务和经营对传统业务的依赖性仍然较大。
除少数大型券商外,我国证券公司普遍资本规模偏小,仍以中小券商为主。证券行业是资本密集型行业,较低的资本规模,不仅会降低证券公司的风险抵御能力,同时也会限制公司的市场竞争力。随着证券市场发展的持续深入,证券公司的经营风险将不断加大, 由此对证券公司资本规模和风险控制的要求也愈发提高。一旦证券市场出现不利行情、证券公司出现重大决策失误,抵御风险能力较弱的证券公司则会受到较大的影响。
证券行业属于资本密集型行业,更是人才密集型行业,高素质的人才队伍是行业发展的核心力量,但我国证券行业普遍存在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人员流动性过大的问题。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快速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及创新业务的不断开展,对于高素质的证券公司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需求将更加迫切。
目前,我国已有多家外资参股证券公司,进入我国的外资证券经营机构大都具备全球经营和混业经营背景,其在专业化程度、国际化运作经验等方面的优势明显,特别是在投资银行业务和高端经纪业务、资产管理业务等领域将对国内证券公司形成冲击。此外,随着对混业经营限制的逐步放开,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开始向证券业渗透。由于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在资金规模、客户资源、渠道等方面的巨大优势,其对证券业的不断渗透,将对证券公司产生威胁。国际化和混业化竞争带给国内证券公司的压力也越来越明显。
在我国经济取得重大成就、同时面临经济转型重大变局的今天,我国证券行业在服务实体经济、行业发展方面也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规范化、多元化、互联网化、国际化的业务发展新格局正在形成。
随着证券市场基础性制度逐步完善、 以净资本和流动性为核心的风险监管机制的建立,证券业的风险意识得到了很大的提高,并逐步进入规范发展阶段。在证券业创新转型大背景下,证券行业监管机制、证券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以及各业务规范运作等基础制度建设正积极推进,并将为行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行业经营将更加规范。
随着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的持续推进以及证券业的改革、创新和发展,证券公司的经营范围和业务空间大大拓展,新业务、新产品层出不穷。在经营传统业务的基础上,证券公司逐步开展融资融券、做市业务、直接投资、并购融资等资本投资和资本中介业务,这将带来业务模式、盈利模式和收入结构的转型升级,开创传统业务和创新业务协同发展的新局面。
互联网金融的出现,改变了传统金融行业的经营理念,近年来,证券行业积极推进“互联网+”战略,一方面,多项支持政策出台为互联网证券营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另一方面,证券公司继续推进传统业务的互联网改造,通过线上投资顾问、账户体系、组织架构、跨界合作等多维创新加快了互联网证券尤其是移动证券的发展步伐。同时,其他互联网机构也在加紧发展证券业务链,互联网发展进入深度融合阶段。
伴随着人民币国际化进程加快和国家“一带一路”战略推进,我国证券公司开拓国际业务市场和加强国际化合作的力度进一步加强。在香港市场上,内资证券公司在股票承销和财务顾问等业务方面取得明显进展,资产管理规模持续扩容。继香港市场后,部分证券公司还进一步加快在欧美成熟市场的扩张和整合。证券公司的国际化发展有利于形成国内外业务的良性互补, 同时也是证券公司打造核心竞争力、提升国际影响力的重要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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