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0日,咸阳市教育局下发了《关于切实加强全市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和管理工作》的通知,就加强咸阳全市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和管理工作提出了要求:
全市校外培训机构从1月25日起,停止任何形式的线下教育教学和培训活动,一律取消联欢会、表彰会、家长会及针对学生的各类赛事等聚集性活动;
咸阳市教育局要求,各县市区要履行校外培训机构属地管理责任,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规定,全面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监管。从1月25日起咸阳市校外培训机构停止任何形式的线下教育教学和培训活动,一律取消联欢会、表彰会、家长会及针对学生的各类赛事等聚集性活动;恢复线下教学时间与我市中小学、幼儿园春季开学时间同步。
对具备线上教学条件的校外培训机构,要求合理安排线上教学时间,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严格遵守在线学习时长,保护好学生视力。
复课前,要督促各培训机构进行安全工作和疫情防控全面排查,物资准备不充分、防疫举措落实不到位的不得复课。同时,各县市区要通知中小学校以微信群、家长会、致家长一封信、倡议书等形式,让学生及家长及时了解疫情期间校外培训政策,提高鉴别力。要对外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群众投诉和社会监督,做好宣传解释,取得家长和学生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并按要求督促校外培训机构做好解释退费等工作。
各县市区教育局要联合公安、卫健、市场监管、民政等部门,加大对校外培训机构的明察暗访,严防严查校外培训机构任何形式的线下培训活动,尤其是要清理无证无照机构违法违规办学行为。市教育局也将联合相关部门适时对各县市区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抽查。